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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故城学校食堂财务软件 来源: 故城县政府办公室http://www.gucheng.gov.cn/art/2022/8/10/art_10401_435241.html

故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故城县2022—2023学年中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故城县2022—2023学年中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科学合理安排,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顺利实施,取得实效。

 

                                    故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8日

故城县2022-2023学年中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png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深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通知》(冀财教〔2021〕127号),进一步改善我县中小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学生健康水平,确保我县中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顺利实施,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

(一)全县各级各类小学、初中学校

1、农村小学110所,24780名学生;

2、农村初中14所,13114名学生;

3、县城小学8所,17045名学生;

4、县城初中5所,86名学生(仅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

以上学校所数和学生数为2022年6月学校数和学生学籍数据,2022-2023学年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学校数、学生数以2022年9月实际学校数、在校学生数为准。

(二)确定县城区中小学和农村中小学

1、县城区小学:郑口镇第一小学、郑口镇第二小学、郑口镇第三小学、郑口镇第四小学、郑口镇第五小学、郑口镇第六小学、成龙学校小学部、特教学校;

2、农村小学:全县118所小学(教学点)除以上8所县城小学以外的110所小学(教学点);

3、县城区初中:聚龙中学、董子中学、郑口镇运河中学、郑口镇育才中学、成龙学校初中部;

4、农村初中:全县19所初中除以上5所县城初中以外的14所初中。

二、实施时间

2022年秋季学期开始。

三、补助标准

农村小学、农村初中每生每天5元,全年供餐200天;县城区初中(仅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县城区小学每生每天1.74元,全年供餐200天。

四、供餐模式

采取课间加餐模式,农村小学、农村初中三种组合搭配方式食品每周轮换,即每生每天一盒学生饮用牛奶+一个鸡蛋(卤蛋)+核桃仁+面包或一盒学生饮用牛奶+一个鸡蛋(卤蛋)+吐司或一盒学生饮用牛奶+一个鸡蛋(卤蛋)+曲奇饼干;县城区初中(仅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县城区小学每生每天一盒学生饮用牛奶。

五、经费管理

(一)资金筹措

1、农村小学生、农村初中学生营养改善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按照每生每天4元给予定额奖补。2022年秋季84天由每生每天4元提标至每生每天5元的提标部分资金由省级承担,2023年春季由每生每天4元提标至每生每天5元的提标部分资金由省级、县级按6:4分担。

2、县城区初中学生(仅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县城区小学学生营养改善所需资金由县级承担。

(二)资金核算

2022-2023学年全县中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所需资金共计4385.5588万元,其中:省级分担资金3613.57184万元,县级分担资金771.98696万元。具体为:

1、 农村小学、农村初中所需资金中央和省级分担3613.57184万元,县级分担175.82816万元。

2、县城区初中学生(仅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县城区小学所需资金,县级承担596.1588万元。

(三)资金使用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全部补助资金足额用于为学生提供等值优质的食品,不得以现金形式直接发给学生个人和家长,不得用于补贴教职工伙食和学校公用经费支出,不得用于劳务费、宣传费、运输费等工作经费。

(四)资金监管

明确资金使用范围和支出标准,专款专用,结余留用,严禁克扣、截留、挤占和挪用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各学校要加强实物消耗核算、单独建立账目,确保安全、规范和有效。学校和供餐单位定期公布配餐标准、数量和价格,以及用餐人数名单等信息,接受学生、家长及社会监督。县财政局定期公示各学校经费开支情况。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坚持“政府主导、统一招标、学校加餐、部门监管”的原则。

六、规范管理

建立县、乡、校三级责任体系,制定食品安全应急预案。财政补助专项资金实行分账核算,集中支付,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加强运营监管和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食品采购、保管、食用等环节不出现漏洞,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对学生饮用奶、鸡蛋等食品实行“四统一”政府采购,即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分配、统一运送,减少中间环节,降低采购成本,确保采购质量,从源头和过程上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努力实现为学生提供“等值优质”食品的目标。对学生饮用奶、鸡蛋等食品由供货商按指定的区域和路线配送至学校。

七、健全工作机制

(一)成立“故城县2022—2023学年中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审核、协调各有关部门发挥职能作用,落实任务分工,确保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顺利实施。

组  长:邢亚超  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韩晓强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王志利  县教育局局长

柴志勇  县纪委常务副书记、县监委常务副主任

侯生辉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孙长东  县财政局局长

秦立燕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韩振海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刘永生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刘坤瑞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

故城县2022—2023学年中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简称“故城县营养办”,办公室主任由县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织协调督导全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具体实施。

(二)县教育局牵头负责营养改善计划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出台具体实施方案,负责学校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会同财政和审计等部门加强资金监管;会同财政、发改等部门加强学校食品储藏间建设,改善学校供餐条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开展食品安全检查;配合卫健部门开展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配合卫健和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开展营养知识与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依托中小学学籍信息化管理系统,实行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对学生人数、补助标准、受益人次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控,严防套取冒领资金行为。建立营养改善计划常态化监管机制,设置监督举报电话和公众意见箱,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三)县财政局要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职能,制订和完善相关政策,切实加大投入,落实专项资金,加强资金监管,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四)县发改局要加大力度支持学校改善供餐条件。加强农副产品价格监测、预警,做好各项政策服务工作。

(五)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对学校定点采购生产基地的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进行监管。鼓励和推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向学校供应安全优质食用农产品。

(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监督管理食品安全,定期对配送食品进行抽样检验。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监管,查处食品生产加工中的质量问题及违法行为。负责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综合协调。

(七)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食品安全事故的病人救治、流行病学调查和卫生学处置。对学生营养改善提出指导意见,制定营养知识宣传教育和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方案。在教育部门配合下,开展营养知识宣传教育和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具体实施本地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工作,开展常规监测,综合分析后形成监测报告及时上报县级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和上级主管部门,规范管理监测资料。

(八)县审计局负责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及时列入年度审计计划;对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其效益,自项目启动起,进行全程审计和审计调查。

(九)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宣传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向全社会准确、深入宣传有关政策,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共同监督和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

(十)学校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实行校长负责制。重点做好食品验收、储存、加工、分发和食用等工作的管理,保证食品安全,组织和管理学生就餐。开展对学生及家长的营养与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建立由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等组成的营养改善计划委员会,充分发挥其在确定供餐模式、供餐品种和日常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作用。

(十一)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目标责任制,建立工作通报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各相关单位、各学校和工作人员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职责,责任到人。

八、监督举报电话和信箱

为了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318—5328635,每个学校都要在醒目处设置投诉意见箱、公示监督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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